证券代码:688071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4-06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2
普通股股东人数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27811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27811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8.8021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8021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沈晓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苏苗声、占菲菲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77046499.967539000.011867490.020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1《关于补选公913799.88339000.042667490.0739
司第四届董事0345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2、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苏苗声、占菲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