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1证券简称:上海灿瑞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9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于 2024 年9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更正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9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激励计划公告日前六个月(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9月23日),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三、结论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