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7证券简称:金达莱公告编号:2024-031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陶琨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陶琨女士(召集人)、周荣忠先生、伍红女士;
2、审计委员会:伍红女士(召集人)、黄娅琴女士、陶琨女士;
1/63、提名委员会:黄娅琴女士(召集人)、伍红女士、廖佩玉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伍红女士(召集人)、黄娅琴女士、周荣忠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伍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张绍芬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总经理:周荣忠先生;
副总经理:曾凯先生、蔡东升先生、熊建中先生、史文彦先生;
财务总监:傅小庆女士;
董事会秘书:杨晨露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杨晨露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怡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6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91-83775088
传真:0791-83775088
邮箱:jdlhb@jdlhb.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3/6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陶琨女士: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金达莱项目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深圳金达莱监事;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执行董事助理;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周荣忠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2月至2012年7月历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设计院总监助理、项目部经理、实验技术中心副总监;2012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2012年7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曾凯先生: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设计院职员;2012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公司设计院职员、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2014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廖佩玉女士:199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2020年11月入职公司美国子公司;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伍红女士:197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财政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税务教研室助教;1998年7月至2004年9月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务系讲师;2007年7月至
2009年11月任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9年11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娅琴女士: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今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师。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张绍芬女士: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62006年9月至2012年7月历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行政人事部职员、行政人事部助理、行政人
事部副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监、总监;2018年
8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佳琳先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生物技术专业,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员、研发经理、副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王聪女士: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6年7月2007年4月任大益电子有限公司技术翻译;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上海
松莲电子有限公司(力浦电子中国总代理)人事干事;2008年1月至2009年8月任华夏山二实业有限公司外贸跟单员;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董事会办公室职员;2012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2012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助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荣忠先生:参见董事简历。
曾凯先生:参见董事简历。
蔡东升先生: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土建设计员;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土建室经理;2003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深圳金达莱南昌分公司副经理;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金达莱监事;2006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设计院副总监;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项目部总监;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熊建中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3年8月任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设计人员;1993年9月至2003年11月任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水处理室副主任、工程师;
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任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05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副总监;2006年1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设计院总监;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史文彦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深圳金达莱设计人员;2007年1月至2009年2月任深圳金达莱项目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深圳金达莱项目部总监;2011
5/6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江西金达莱有限项目部总监;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傅小庆女士: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5月至2011年1月任广州华开电器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任江西渊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
2015年5月至2023年9月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杨晨露女士: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实验技术中心职员;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邓怡女士:199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