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证券简称:莱伯泰科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9,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克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28~2024/8/27
预计回购金额1500.00万元~30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4.2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674222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028%
实际回购金额1700.6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75元/股~27.37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和 2024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2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6 月 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742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7236400股的比例为1.0028%,最高成交价为27.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6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成交价格、支付的资金总额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来源为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克先生向公
司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自公司首次公告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7236400100.0067236400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6742221.0028
股份总数67236400100.0067236400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674222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