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除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
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其余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
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
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05,860股;为符合条件的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200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莱有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0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页):
王争奇马宏祥王晓丽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页):
王争奇马宏祥王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