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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光电:龙腾光电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04-27 查看全文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大信2023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合伙人数量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500人。大信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15.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13.65亿元;审计业务中,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19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2.4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经评估,近一年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3年11月1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4年2月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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