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8证券简称:长光华芯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犁苏新”)和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道丰”)作为一致行动人,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伊犁苏新持有公司8612430股,占总股本的4.8857%,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南京道丰持有公司257546股,占总股本的0.1461%,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伊犁苏新和南京道丰为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69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1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年11月22日,公司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中披露了伊犁苏新、南京道丰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3月14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627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伊犁苏新、南京道丰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的告知函》。伊犁苏新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8%,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1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9)、《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伊犁苏新、南京道丰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结束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10日,伊犁苏新、南京道丰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了公司176279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比例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6624946 股
伊犁苏新86124304.89%
大股东其他方式取得:1987484股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98112 股
南京道丰2575460.15%
大股东其他方式取得:5943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伊犁苏新86124304.89%伊犁苏新和南京道丰为一
致行动人,南京道丰系伊
第一组南京道丰2575460.15%犁苏新设立的内部跟投企业
合计88699765.03%—
2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价格区当前持股减持数量减持总金额减持完成情当前持股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间数量
(股)(元)况比例(元/股)(股)
2024/12/17~集中竞价
伊犁苏新17116150.97%35.00-56.5276463594.74已完成69008153.91%
2025/2/7交易
2024/12/17~集中竞价
南京道丰511840.03%35.00-56.522323183.67已完成2063620.12%
2025/2/7交易
3(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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