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当
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当虹科技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当虹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48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000.0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当虹科技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1募投项目承募集资金累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诺投资总额计投入金额状态日期下一代编转码系统
118657.0515731.5884.32%2024年6月
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安防系列产品
215529.6010952.0070.52%2024年6月
升级建设项目前沿视频技术研发
37840.107036.4389.75%2024年6月
中心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000.0018236.68101.31%不适用
合计60026.7551956.6986.56%-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预计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拟募集资金累预计待支付利息收预计节余募集项目名称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金额入净额资金
(A) (B) (C) (D) (E=A-B-C+D)下一代编转码系
18657.0515731.5801051.913977.39
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安防系列产
15529.6010952.0001459.926037.52
品升级建设项目前沿视频技术研
7840.107036.430426.001229.66
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42026.7533720.0102937.8311244.57
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账目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入与实际
投入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
2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之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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