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4-05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9
普通股股东人数1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94245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94245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9.6683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668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804922598.268413646551.7182106950.013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比例比例比例序称票数票数票数
(%)(%)(%)号《关于变更公
11517778691.691313646558.2441106950.0646
司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雷、郑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