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4-06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作出调整,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6.42元/股调整为18.08元/股;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由18.944万股调整为27.4688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董事宗润福先生、陈兴隆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8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