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1证券简称:星环科技公告编号:2024-034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3、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5、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8、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1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00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有
1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7.4523万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5000万股;
2、鉴于2023年作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4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8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3337万股(即作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之间的差额部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40名激励对象,2023年
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Successful”,个人归属比例为 80%,首次授予部分中 5 名激励对象,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elow Expectation、Improvement Required”,个人归属比例为 0%,共计作废处理其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5606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0.846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当批次全部归属条件、自愿放弃的情形,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8466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8466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