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姚矿先生、张珉女士、陈超先生
三名委员组成,其中李姚矿担任召集人。
2024年7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对公司董事会下属
委员会委员情况进行调整,周亚娜女士、陈超先生、张珉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周亚娜女士担任召集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每项议案均以全体委员一
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管理、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情况请见本报告附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的沟通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其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等因素,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审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进
行了审核,认为费用合理。
4、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交流
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以求审计工作能够真实、正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审计时间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内控审计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为更好的推动内控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审计委员会突出了内控检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及内控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督促,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关联交易,重点关注
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审议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美化财务数据、侵犯公司和股东利益等行为。
(六)监督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募集资金相关议案,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合理性,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财务总监的履历、任职资格等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2024年,我们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2025年,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审计部门制度及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同时,审计委员会仍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不断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学习,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充分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能,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附件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召开届次召开时间审议内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024年2月4日
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024年2月29日
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案》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4月7日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4月25日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024年5月9日
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024年5月23日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024年6月26日
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2024年7月19日员会第一次会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
2024年7月29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联交易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024年8月29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4年第三季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10月24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员会第四次会议日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
2024年12月9日
员会第五次会议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12月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员会第六次会议日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12月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员会第七次会议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