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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26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证券代码:118010证券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发行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2025年4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编制。民生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民生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民生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1目录

重要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3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4

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5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8

第五节本次债券债担保人情况........................................29

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30

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31

第八节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32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33

2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0000000.00元,扣除未付的承销及保荐费57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4343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2]7-67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03号文同意,公司4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8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10”。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名称: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三)发行规模和剩余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44000.00万元。

公司该次发行的“洁特转债”自2023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洁特转债”累计有人民币3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60股。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七)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发行前评级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中鹏信评【2021】第 Z【1267】号”《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洁特生物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九)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4*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5(2)公司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公司减资、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发行人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6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方式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

7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8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9(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

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10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11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五)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支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六)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12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七)担保事项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

1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37669.5235000.00

2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4014.234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46683.7544000.00

(十九)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民生证券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民生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本息偿付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2024年度,民生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通过查询公开渠道信息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4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Jet Bio-Filtration Co.Ltd

注册资本:140363220.00元1

法定代表人:袁建华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1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洁特生物

股票代码:688026

公司住所:广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电话:020-32811888

联系传真:020-32811888-802

互联网网址:http://www.jetbiofil.com

电子信箱:jetzqb@jetbiofil.com

经营范围:塑料薄膜制造;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生物分解塑料制品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泡沫塑料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除外);化学试剂和助

1注:公司注册资本为截至2024年末数据。

15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药品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除外);非许

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制造;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技术进出口;大气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及生产;

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制造。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主要从事细胞培养类及与之相关的液体处理类生物实验室耗材研发、

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生物培养和液体处理两大类生物实验室耗材,并配有少量试剂、小型实验仪器等,涉及逾千种产品。

公司生物培养类产品可以满足多种类、不同规模的细胞培养要求,细胞培养板、瓶、皿等提供细胞生长繁殖的空间及培养表面;液体处理也是细胞培养的重

要环节之一,公司液体处理类产品主要包括移液管、离心管、过滤器、冻存管和吸头等。离心管、过滤器等用于细胞培养后功能产物的分离与纯化操作;冻存管用于细胞及菌株的保存;移液管用于细胞培养过程液体的转移;微量吸头、酶标

板、PCR 反应管等产品为免疫学、分子生物学检测的工具;细胞工厂、3D 细胞

培养支架、灌流培养装置等用于满足规模化细胞培养的需求。

公司产品的终端客户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的生物实验室,生命科学、医学等研究机构,卫生防疫系统的各级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食品监测机构,各级医院及诊所等医疗机构的中心实验室,制药企业,生物科技公司等。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865.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63%;

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8.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7.5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7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3.15%。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情况如下:

2024.12.31/2023.12.31/2024年较2023年变

项目

2024年度2023年度动情况(%)

营业收入(元)558657564.04463097581.692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189560.7534788457.58107.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7749591.4031784588.42113.1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51156.56134806353.84-59.9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89780067.071156965623.982.84

(元)

资产总额(元)1702023099.331626052210.614.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20.2510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20.25108.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490.23113.04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83.03增加3.1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5.802.77增加3.03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706.16减少1.46个百分点

(%)

注:以上数据源自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7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4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508492.6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2491507.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

1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37669.5235000.00

2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4014.234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46683.7544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

18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序号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43249.15

项目投入 B1 9662.14截至期初累计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0.00生额注

利息收入净额 B3 1576.70

项目投入 C1 1670.39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0.00

利息收入净额 C3 477.31

项目投入 D1=B1+C1 11332.53截至期末累计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0.00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2054.0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33970.63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F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33970.63

差异 H=E-F-G 0.00

注:1、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970.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19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为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方便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于2024年12月新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序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开户主体账号12月31日余额(万元)

1浦发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洁特生物8254007880120000001819404.73

2九江银行广州荔湾支行洁特生物58702900000000029088.90

3九江银行广州荔湾支行洁特生命广州587029400000001198227.00

4九江银行广州荔湾支行1洁特生物5870295000000005386250.00

5九江银行广州荔湾支行2洁特生物5870292000000012223000.00

6九江银行广州荔湾支行2洁特生物5870290000000012235000.00

合计33970.63

注:1、此账户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普通定期账户,购买产品为1年期定期存款。

202、此账户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1年期大额存单。

3、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4、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债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1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249.15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70.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32.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计本报项目可截至期末是否募集资金截至本期投入金额与承项目达到预定告期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已变更项目,调整后投承诺投入投入进度达到承诺投资末累计投诺投入金额的可使用状态日实现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含部分变更资总额金额(1)(%)(4)预计

总额入金额(2)差额(3)=(2)-期的效重大变

=(2)/(1)效益

(1)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是(增加实施生物实验室耗材

主体和地点、

产线升级智能制35000.00-35000.004794.83-30205.1713.702026年12月--否调整计划竣工造项目

时间)

是(增加实施生物实验室耗

主体和地点、

材新产品研发4000.00-4000.001537.70-2462.3038.442025年12月--否调整计划竣工项目

时间)

补充流动资金否5000.00-5000.005000.000.00100.00不适用--否

合计-44000.0044000.0011332.53-32667.4725.7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延长至2025年6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主体需要完成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投入等方可投入项目运营,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年12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同时,鉴

于洁特生命广州尚需进行相应的洁净、能耗及其他生产配套投入方能用于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将结合实际需要对所需配套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将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客户需求情况,确保设备投资与项目效益的平衡和优化。同时,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及时优化产品及设备投资策略,以保持产品及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了199917094.63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2月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会议,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暂未实施本次暂时补流事项。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产品情况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1750万元。

23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不适用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洁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洁特生命(广州)注资300万元。公司将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对可转债募投项目投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入进度进行合理把控。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4(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了199917094.63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并于2024年12月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9917094.63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暂未实施本次暂时补流事项。(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31750万元,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期限金额(万元)

1定期存款1年6250

2大额存单1年3000

3大额存单1年5000

4银行结构性存款80天5500

5银行结构性存款180天10000

6银行结构性存款90天2000

合计3175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6(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系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投资项目,其实施旨在进一步布局生物实验室耗材市场,增加产品类型、加强生产线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提升市场地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及洁特生命(广州)已于2024年12月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报告

27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洁特生命(广州)注资300万元。公司将结合当前

的市场环境变化对可转债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进行合理把控。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延长至2025年6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主体需要完成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投入等方可投入项目运营,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同时,鉴于洁特生命广州尚需进行相应的洁净、能耗及其他生产配套投入方能用于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将结合实际需要对所需配套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将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客户需求情况,确保设备投资与项目效益的平衡和优化。同时,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及时优化产品及设备投资策略,以保持产品及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效益。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情形。

28第五节本次债券债担保人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9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30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6月28日。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支付了“洁特转债”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利率为0.5%(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50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洁特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31第八节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出具了《2022年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515】号01),评级结果如下: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32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发行人(甲方)与民生证券(乙方)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

规定: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甲方还应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七)发行人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八)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九)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33发行人就上述事件通知民生证券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可转

债本息安全向民生证券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2024年度,公司就发生上述第3.5条列明的重大事项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

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临时报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8.23元/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最新转股价格为48.02元/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洁特转债”发行之后,若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0000000股增加至

1403631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4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34号:2023-023)及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4)。

35(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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