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5证券简称:交控科技公告编号:2024-065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
5层5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7
普通股股东人数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148361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148361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0.8626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0.862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1票上市规则》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郜春海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王智宇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勍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307466889.75801986580.17291156278710.0691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关于选举郜春海先生为公司第
2.0110166714788.5323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邓爱群女士为公司第
2.0210166714788.5323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关于选举陈颖女士为公司第四
2.0310166714788.532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飞先生为公司第四
2.0410166714788.532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梅女士为公司第四
2.0510166714688.532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博雨先生为公司第
2.0610166714788.5323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冯波先生为公司第四
2.0710180714688.6542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关于选举吴智勇先生为公
3.01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166718988.5324是
的议案关于选举乔栋先生为公司
3.0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10166714988.5323是
议案关于选举陈飞先生为公司
3.0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10166714888.5323是
议案关于选举彭红星先生为公
3.04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168115588.5445是
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
12283247999.00371986580.8613310880.1350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郜春海先生
2.01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142495892.9006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选举邓爱群女士
2.02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142495892.9006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颖女士为
2.0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2142495892.9006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飞先生为
2.0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2142495892.9006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梅女士为
2.0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2142495792.9006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博雨先生
2.06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142495892.9006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冯波先生为
2.07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2156495793.5077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吴智勇先生
3.01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142500092.9008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乔栋先生为
3.0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2142496092.9006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飞先生为
3.0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2142495992.9006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彭红星先生
3.04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143896692.9613
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4律师:李华律师、秦立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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