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8证券简称:冠石科技公告编号:2024-073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南京翠屏新港
假日酒店 4楼 VIP1 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98795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7.79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建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顺利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820934 99.8825 32100 0.0643 26500 0.053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募集资27510082.4393%321009.6194%265007.9413%
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笑梅、左迪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