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证券简称:恒盛能源公告编号:2024-02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4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5580恒盛能源2024/8/3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9月3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洁芬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
开发区兴北路10号联系电话:0570-7258066传真:0570-7258680邮政编
码:324400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特此公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4日召开的
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
6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