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证券简称:福莱蒽特公告编号:2024-05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通讯出席3名。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共青城执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与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的共青城执明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自设立以来尚未有
项目投资落地,为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公司拟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共青城执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该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价值,相关决策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