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证券简称:福莱新材公告编号:临2024-118
债券代码:111012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411527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8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5亿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1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2000万
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4年9月27日收回上述理财本金并获得收益,具体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购买产品金额赎回金额实际收益协议方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期限
主体类型(万元)(万元)(元)
公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2000.002024年62024年990天2000.0078111.11
股份有限固收增利系列【1178】理财月28日月26日公司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产品型浮动收益凭证)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20.43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6129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68702.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631297.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
2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02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429018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066.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12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3)截至2024年9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截止2024年拟投入募集9月26日累序号项目名称资金金额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
127063.1327433.39
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
220000.0011060.57
司新型材料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000.006000.00
小计53063.1344493.95
4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29850.5015890.1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11738.9911738.99可转换公司债券)
小计41589.4927629.16
合计94652.6272123.11
注:
1、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2、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预计年化预计收益金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万元)收益率额(万元)
人民币单位1.55%或11.21或华夏银行股份银行理财
结构性存款30002.35%或17.00或有限公司产品
24115272.48%17.94
参考年化预计收益是否构成关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
收益率(如有)联交易保本保最
88天---否
低收益型
2、本次委托理财的合同主要条款
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411527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DWJGX2411527
产品挂钩标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价格 AU9999
产品期限88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产品性质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成立日2024年9月30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结算日2024年12月25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2024年12月27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
到期日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华夏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16:00至22:30支付本金及收益。
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55%至2.48%之间,最低可实现年化收益率1.55%:
预期年化收益率1、预期年化收益率分为保底收益率和浮动收益率两部分。其中保底收益率为1.55%,浮动收益率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确定。
42、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小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浮动收益
率=0.93%,预期年化收益率=1.55%+0.93%=2.48%;
3、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执行价格1且小于或等于执行
价格2,则浮动收益率=0.80%,预期年化收益率
=1.55%+0.80%=2.35%;
4、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执行价格2,浮动收益率=0%,
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55%。
(五)投资期限
产品起始日:2024年9月30日,产品到期日2024年12月27日,产品期限88天。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5亿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
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
5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
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
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26523.08289097.78
负债总额185575.81155632.93
净资产140947.27133464.85
2024年1-6月2023年1-12月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0.018832.07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6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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