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8证券简称:新炬网络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4.58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69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8月16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和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2024年6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如在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起至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应参与分配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16616489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66766股后的应参与
分配股份115249723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29966.76元,转增
4609989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2716379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3)。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58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69元/股(含),自2024年8月16日起调整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15249723×0.12)÷116616489≈0.1186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转增比例)
÷总股本=(115249723×0.40)÷116616489≈0.3953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34.58-0.1186)÷(1+0.3953)≈24.69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4.69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25112股-
4050222股,约占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
162716379股的1.2446%-2.4891%。上述数据为假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实施
回购的情况下进行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3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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