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二四年九月
河南·驻马店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目录
目录....................................................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
1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4日下午14点40分
会议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新华先生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介绍本次大会的见证律师及出席本次大会董事、监事及列席人员,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及代表股数
四、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五、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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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休会,汇总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后复会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本次大会的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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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投资者,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成震动状态;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
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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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
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2023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615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14626.74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3年度承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服务的上
市公司审计家数为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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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20449.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留庆,1999年6月11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3月10日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2020年12月8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从2021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聚英,1999年10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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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有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
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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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41471328.02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0459900.58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对
2024年半年度的利润进行分配,具体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截至
2024年8月16日,公司总股本694453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312504137.55元(含税)。
如在本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现金分红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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