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证券简称:蓝天燃气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11017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河南蓝天燃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气”)股票306150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后,蓝天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163446000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
53.39%,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46760000股。蓝天集团、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210206000股,占蓝
天集团、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56%,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9.62%。
近日,公司收到蓝天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蓝天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是否为限售股是否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融
股东名本次质押质押到期控股股(如是,注明补充质押起始日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资资金称股数日东限售类型)质押比例比例用途
是540万股是,无限售流否2024年9提款日起中国银行股1.76%0.76%购买原蓝天集通股月26日12个月份有限公司材料团驻马店分行
注:上表中质押起始日为质押合同签署日期,质押到期日为主合同约定期限,质押到期日具体以实际解除质押登记日期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华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股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本次质押本次质押占其所持占公司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例前累计质后累计质股份比例总股本限售股份数冻结股限售股份冻结股份押数量押数量比例量份数量数量数量
蓝天集团30615038443.14%15804600016344600053.39%23.03%0000
李新华467600006.59%4676000046760000100.00%6.59%0000
合计35291038449.73%20480600021020600059.56%29.62%0000
注:持股数量及比例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定期下发的最新股东名册载有的持股数量及股本总数计算得来,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4、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华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195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5%,对应的融资额为4.8亿元;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为85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对应的融资额为6.8199亿元。蓝天集团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持有股份分红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5、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蓝天集团质押股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本次股权质押是限售流通股的质押,蓝天集团资信
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目前不会影响蓝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蓝天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蓝天集团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