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8证券简称:巴比食品公告编号:2024-070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12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39万股限制性
股票(含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
1503900股1503900股2024年10月29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在法定申报期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2024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六)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七)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在法定申报期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8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据法律
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在法定申报期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2024年9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较公司2022年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
较大变化,公司后续达成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由于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1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145.665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前4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72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合计122人(首次授予部分111人,预留授予部分1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39万股(首次授予部分
135.5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4.8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对上述122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50.3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类别股份数量比例增减(+、-)股份数量比例
(股)(%)(股)(股)(%)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5039000.60-15039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24800000099.400248000000100.00
总计249503900100.00-1503900248000000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注销日期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