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经本公司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9日、
2024年12月1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