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6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4年7月5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72号《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