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8证券简称:凯迪股份公告编号:2024-018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截至
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444.86万元,预计待支付
尾款金额为1866.0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19578.81万元。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发行价格为92.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5737.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8233.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503.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5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20〕1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4年6月募集资金承诺投募集资金实际投序号项目名称30日投入进度资金额入金额
(%)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
184535.78[注1]67018.8579.2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5385.96[注2]5103.8494.76
3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130.90100.73[注3]
合计107921.7490253.5983.63[注1]公司将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18.1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转入募投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变更为84535.78万元;
[注2]“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已结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出;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产生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0.94万元,其中130.90万元已投入,故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7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5021429088888880-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注]
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
106032010400165403842.82
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发中心建设项目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
11590000000150388601.98
有限公司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
81105010123015418880.024
分行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81105010117015418860.032补充流动资金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横林支行10603201040016540-8890.00通知存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横林支行10603201040016540-908910.00通知存款账户
合计21444.86[注]“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已结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并注销该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账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
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4利息收入及节余金额占承诺投
募集资金承年6月30预计待支理财收益扣(5)=(1)-入募集资
承诺投资项目诺投资金额日累计投入付尾款除银行手续(2)-金总额的
(1)金额(3)费后净额(3)+比例
(2)(4)(4)(6)=(5)/(1)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
84535.7867018.851866.053927.9319578.8123.16%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84535.7867018.851866.053927.9319578.8123.16%
[注]:1、“预计待支付尾款”指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等;2、“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578.8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
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把控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在厂区建设与装修上,以经济、实用、简约为要,节约了工程建设的支出;
3、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需求,通过严格执行询比价制度,选取具备性价比的机器设备,有效降低设备平均购置成本,节约了设备投资,减少了设备采购及安装支出;
4、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9578.8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额,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23.16%。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金额1866.05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在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账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
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