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8证券简称:凯迪股份公告编号:2024-02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半年度报告》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