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证券简称:同力日升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锁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附:王锁华先生简历
王锁华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7年7月至1998年5月,任江苏丹阳市食品总公司会计、办公室主任;1998年6月至2004年4月,任丹阳市糖烟酒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行政人事部部长;
2018年8月至2024年7月,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
2018年8月至今,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锁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8%出资份额(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931523股占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2.94%)。王锁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锁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