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55证券简称:天普股份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0560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5.000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萍燕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劳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00560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5关于2023年45607100.000000.000000.0000
度利润分配预00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第二45607100.000000.000000.0000
届独立董事劳00务报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45607100.000000.000000.0000年度董事薪酬00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45607100.000000.000000.0000年会计师事务00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5、7、8、10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他均为普通决议
议案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含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柯琤、范洪嘉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