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08证券简称:永茂泰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砚山项目合作协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云南砚山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砚山县政府”)友好协商后,双方达成共识,一致决定终止砚山县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硅铝合金及深加工项目。
一、本次拟终止的项目合作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7月29日,公司与砚山县政府就公司在砚山县投资建设年产20万
吨硅铝合金及深加工项目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30日和2022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本次终止项目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终止协议的原因
受市场环境、原料保障、能源认定等因素影响,继续推进该项目将无法达成预期目标。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砚山县政府友好协商后,双方达成共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项目合作协议》。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建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就《关于终止云南砚山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受市场环境、原料保障、能源认定等因素影响,继续推进该项目将无法达成预期目标。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项目合作协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云南砚山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砚山县政府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协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项目合作协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原料保障、能源认定等多种因素以及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并与砚山县政府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的结果,可降低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项目投资尚未投入资金,公司终止本次《项目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