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证券简称:葫芦娃公告编号:2024-08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嘉瑞”)持有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328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3年7月10日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中嘉瑞拟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2月
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341050股,减持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4%,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中嘉瑞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4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嘉瑞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中嘉瑞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累计减持股份总数534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持股数量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1杭州中嘉瑞管理 5%以上非第一 32868000 8.21% IPO前取得:
合伙企业(有限大股东32868000股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海南葫芦娃投资
16707900041.76%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
发展有限公司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浙江孚旺钜德健
5751900014.38%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
康发展有限公司人
杭州中嘉瑞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合伙企业(有限328680008.21%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合伙)人
第一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卢锦华195564604.89%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汤杰丞187895404.70%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汤旭东109560002.74%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合计30676800076.67%—
2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减持比减持方区间减持总金额减持完成当前持股数当前持股股东名称减持期间
(股)例式(元/(元)情况量(股)比例
股)杭州中嘉瑞管
2024/11/25~大宗交11.37-
理合伙企业53410501.33%62286517.50已完成275269506.88%
2024/11/26易11.75(有限合伙)
3(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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