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子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1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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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6日,授予价格为9.47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52
名激励对象授予万股限制性股票.2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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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4年12月6日
浙江东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
徐善库日出
徐萧李日生刘文斌
浙江东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时间:2024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