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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08 00:00 查看全文

聚合顺 --%

证券代码:605166证券简称:聚合顺公告编号:2024-086

转债代码:111003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聚合转债”按照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调整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

牌情况如下:

停牌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终止日复牌日期间

111003聚合转债可转债转股停牌2024/11/8全天2024/11/82024/11/11

*修正前转股价格:13.93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1.50元/股

*“聚合转债”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聚合转债”2024年11月8日停止转股,2024年11月11日恢复转股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情况(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号)核准,2022年3月7日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204万张,期限6年。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二)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0号文同意,公司20400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合转债”,债券代码“111003”。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聚合转债”自2022年9月1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4.6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5月17日转股价格由14.63元/股调整为14.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

055)。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5月18日转股价格由14.42元/股调整为14.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

03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6月21日转股价格由14.21元/股调整为13.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4-

041)。

二、“聚合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聚合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11.14元/股),“聚合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聚合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3.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由13.93元/股向下修正为11.50元/股。

四、本次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0.85元/股)和前1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1.07元/股)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6.10元/股)和股票面值(1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聚合转债”价格应不低于11.07元/股。

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聚合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93元/股向下修正为11.50元/股。

本次修正后的“聚合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1日起生效。“聚合转债”于2024年11月8日停止转股,2024年11月11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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