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证券简称:新中港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1013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
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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