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证券简称:新中港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1013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决议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公司
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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