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3证券简称:嵘泰股份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0.84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30万股,上述合计8.14万股。因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按照
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10.15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16.53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291950元。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6079816股变更为1859984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6079816元变更为人民币185998416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2、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起45天内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伟
4、联系电话:0514-85335333-8003
5、传真:0514-85336800
6、电子邮箱:wei.chen@rtco.com.cn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