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证券简称:新洁能公告编号:2024-037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8月2日以邮件或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3、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1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4、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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