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4-07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
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6月,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未来三年
(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明确2024-2026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7.50
亿元、8.50亿元、10.00亿元,每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频次为2次,并叠加特别现金分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88.72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7031.39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754.23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固定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
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1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现金红利2485208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为33.1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当期经营成果制定的,并合理统筹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尽快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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