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西九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九丰能源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股份发行核准及发行登记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Limited 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公司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或“标的公司”)原全
体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权。
2022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5256212股公司股份已完成登记。
(二)股份发行明细及锁定期安排
1、本次发行股份明细及法定锁定期
1序
名称法定锁定期(月)持有股份数量(股)号
1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12 895657
2李婉玲12524000
3李鹤12511316
4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483890
5彭嘉炫12413098
6洪青12395176
7高道全12395176
8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2268827
9韩慧杰12261646
10高晨翔12203233
11赵同平1295971
12施春1278976
13杨小毅1267207
1240323
14何平
3613442
1235843
15范新华
3613442
16樊玉香3644804
17郭桂南1240412
18王秋鸿1240181
19苏滨1235843
20曾建洪1229371
21李东声1226882
22陈菊1224002
23陈才国1223842
24周厚志1221445
25张东民1220298
26周涛1217921
27周剑刚1217921
28刘名雁3617921
29艾华1217563
30张大鹏1216398
2序
名称法定锁定期(月)持有股份数量(股)号
31刘新民1213441
32许文明3612578
33刘小会1212545
34李晓彦1211649
35张忠民129857
36杨敏368960
37刘志腾128960
38李小平128960
39陈昌斌128960
40唐永全128960
41崔峻367168
42张宸瑜366272
43顾峰126272
44陈财禄125555
45丁境奕365376
46蔡贤顺124480
47吴施铖124480
48罗英363584
49邓明冬123584
50张伟363584
51田礼伟363584
52李豪彧122688
53冯耀波362688
合计5256212
注:上述“法定锁定期”详见下文“2、锁定期安排”,其中何平、范新华分别持有不同法定锁定期的股份。
2、锁定期安排根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如至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认
3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的,其在本次交
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包含12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具体解锁事宜安排如下:
(1)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的业绩承诺方,满足前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同时,在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如下方式解锁: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满12个月,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解锁比例为一个分数,其分子为2022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与15031.74万元的孰低值,分母为
47581.75万元,并向下以5%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满24个月,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累计解锁比例为一个分数,其分子为2022年度与2023年度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30660.74万元的孰低值,分母为47581.75万元,并向下以5%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在业绩承诺期(2022年-2024年)届满,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202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交易对方所持尚未解锁的股份,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及/或声明保证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2)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对价且法定锁
定期为36个月的相关交易对方,其通过本次购买资产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上市满36个月,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202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及/或声明保证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3)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后的锁定期,与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相同。
3、本次限售股解锁情况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
4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40A001290 号),森泰能源 2022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9413.87万元。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4)第 E00382 号),森泰能源 2023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69.87万元。
根据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锁定期安排,相关股东通过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的股份可按30%解锁比例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由625414024股变更至64472658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9610151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116429股。公司总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2022年12月29日,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交易
对方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可转债“九丰定01”完成登记;2023年3月10日,公司就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02”完成登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新增股本数量为
16964056股。
2、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6月2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权日,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2348500股限制性股票,向
134名激励对象授予2348500份股票期权。2024年7月25日,上述2348500
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具体如下:
5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以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九丰能源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33836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9日(星期四);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限售股占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公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
1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626960 0.0972% 268697 358263
2李婉玲3668000.0569%157200209600
3李鹤3579220.0555%153395204527
4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387230.0525%145167193556
5彭嘉炫2891690.0449%123929165240
6洪青2766240.0429%118553158071
6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持有限售股占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公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
7高道全2766240.0429%118553158071
8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881790.0292%80648107531
9韩慧杰1831530.0284%78494104659
10高晨翔1422640.0221%6097081294
11赵同平671800.0104%2879138389
12施春552840.0086%2369331591
13杨小毅470450.0073%2016226883
14何平416690.0065%1209729572
15范新华385330.0060%1075327780
16郭桂南282890.0044%1212316166
17王秋鸿281270.0044%1205416073
18苏滨250910.0039%1075314338
19曾建洪205600.0032%881111749
20李东声188180.0029%806410754
21陈菊168020.0026%72009602
22陈才国166900.0026%71529538
23周厚志150120.0023%64338579
24张东民142090.0022%60898120
25周涛125450.0019%53767169
26周剑刚125450.0019%53767169
27艾华122950.0019%52697026
28张大鹏114790.0018%49196560
29刘新民94090.0015%40325377
30刘小会87820.0014%37635019
31李晓彦81550.0013%34954660
32张忠民69000.0011%29573943
33刘志腾62720.0010%26883584
34陈昌斌62720.0010%26883584
35李小平62720.0010%26883584
36唐永全62720.0010%26883584
7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持有限售股占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公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
37顾峰43910.0007%18812510
38陈财禄38890.0006%16662223
39吴施铖31360.0005%13441792
40蔡贤顺31360.0005%13441792
41邓明冬25090.0004%10751434
42李豪彧18820.0003%8061076
合计36058680.5593%15338362072032
注:上述限售股仅包括因本次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项目本次变动前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610151-30506626559489
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3722387-15338362188551
可转债转股股份3539264-1516826202243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51164293050662638167091股份总额6447265800644726580
注:上述股份数量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计算。部分可转债转股股份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同日解除限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斌赵巍张天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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