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谭精
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张其宾、谭瑞清、汤阴豫鑫、谭精忠。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之一张其宾及其控制的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张其宾及其控制的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后续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