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证券简称:澳弘电子公告编号:2024-033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为12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事项中,除第2项、第5项、第6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各项授权有效期均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
7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可转债
发行方案及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