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证券简称:澳弘电子公告编号:2024-024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93898672.5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125603.29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