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证券简称:五洲特纸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11002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江西)”),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前述被担保人均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江西)
提供不超过1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浙江五星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五洲特纸(江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2081.53万元,为浙江五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3342.11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5406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8.76%,对外担保余额为401301.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5.68%,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40000万元(不包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担保基本情况2025年1月7日,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签署《代理进口合同》,为五洲特纸(江西)与苏美达发生的代理进口业务提供不超过1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5年1月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五星与建设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及2024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099477051U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32500.43万元,负债总额
286441.59万元,净资产146058.84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429682.99万元,净利润25492.00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11744.96万元,负债总额
339181.62万元,净资产172563.34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3919.50万元,净利润26277.60万元。
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江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51185376W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61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59164.70万元,负债总额
69287.71万元,净资产89876.99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1790.38万元,净利润-1582.1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08841.02万元,负债总额
115170.54万元,净资产93670.4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8151.65万元,净利润3539.06万元。
与公司关系:浙江五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一)五洲特纸与苏美达签署的《代理进口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江西);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17500万元;
4、保证期间:
五洲特纸(江西)全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两年,若因非苏美达原因导致担保无效的,保证人愿意就五洲特纸(江西)的全部债务向苏美达进行全额连带清偿。
(二)五洲特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浙江五星;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20000万元;
4、保证期间:
按建设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建设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江西)、浙江五星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406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8.76%,对外担保余额为401301.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5.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