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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区)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绪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4:30在江苏省苏
州市工业园区归家蓉222号麦迪科技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
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
负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
东的身份和资格,本所见证律师现场参加了会议并进行见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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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
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定召集,并于2024年12月1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4:30在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蓉222号麦迪科技公
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副董事长箭康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
终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库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342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1,561,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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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914,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96
2、根据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0.647,50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6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持有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427,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5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
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列席了会议
网绪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
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摘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
司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合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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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2,1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221%;反对18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691%;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88
11,208,1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1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察)
1.交易方案
32,125,1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314%;反对179,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539%;弃权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47
11,211,1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7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交易对手
32,107,8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779%;反对18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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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0.5654%;弃权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568
11,193,8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6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交易标的
32,121,0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187%;反对18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654%;弃权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60
11,207,0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17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32,079,3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897%;反对18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660%;弃权7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43
11,165,3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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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6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5.交易价格支付
32,056,5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192%;反对20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365%;弃权7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443
11,142,5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7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6.过度期间安排
32,079,711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0%;反对18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4%;弃权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7
11,165,7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0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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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违约责任
32,058,5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254%;反对2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303%;弃权7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43
11,144,5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4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协议的成立、生效及变更
32,079,7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910%;反对18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654%;弃权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37
11,165,7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0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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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32,119,7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147%;反对18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4%;弃权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205,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98.0604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2,121,7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208%;反对18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2%;弃权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11,207,7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折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2,106,3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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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99.2732%;反对18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3%,弃权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
11,192,3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3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32,120,0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156%;反对182,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4%;弃权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11,206,0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3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32,102,3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09%;反对18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弃权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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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8,3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8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2,102,3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09%;反对18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弃权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0%.
11,188,3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8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议案》
32,104,4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73%;反对18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弃权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
11,190,4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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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
二条情形的议案》
32,104,4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73%;反对18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弃权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
11,190,4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6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议案》
32,114,925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999%;反对18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弃权43,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0%.
11,200,92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8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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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
况的议案》
32,112,825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934%;反对18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6%;弃权43,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0%.
11,198,82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980001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司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32,095,925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411%;反对18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6%;弃权64.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181.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2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司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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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32,085,7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095%;反对18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弃权73,200股,占出库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
11,171,7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听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2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司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32,116,225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3039%;反对186,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762%;弃权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00
11,202,22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9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司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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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32.11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3014%:反对181,950股,占出庸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626%:弃权43,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360
11,201,42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2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32,114,825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2995%;反对180.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580%;弃权46.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425
11,200,82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7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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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32,114,925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999%;反对1187,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02%;弃权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11,200,92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8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
32,102,2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05%;反对182,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4%;弃权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0%.
11,188,2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折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7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101,71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库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X盛津市
年076-0-8,06
的99.2590%;反对18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0%;弃权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0%.
11,187,7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2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81,318,856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025%;反对201,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4%;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11,184,70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6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2,077,825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1851%;反对204,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21%;弃权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
11,163,82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3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X盛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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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94,625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095%;反对487,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78%;弃权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
10,880,62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5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四)《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察》
80,969,331表决情况: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7405%;反对508,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8%;弃权8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
10,835,18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7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8、23、2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24为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及公告;议案1-
20、22、23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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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HENGLAVOF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X盛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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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区)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麦迪
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区)律师事务所(盖章)
02
负责人:
赵形
经办律师(签字):
-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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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翼飞
202中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