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计持有的
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
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浙联评报字l2024第513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绵阳衍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1
摘要.3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
二、评估目的.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2
四、价值类型.15
五、评估基准日.15
六、评估依据..15
七、评估方法..1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0
九、评估假设31
十、评估结论.3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9
十三、评估报告日40
附件.4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绵阳衍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
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
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
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
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
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
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
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
活所需的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
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
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
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
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
验.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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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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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浙联评报字[2024]第513号
摘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接受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持有的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
的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
围为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
债.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
程序,得出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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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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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值59,506.23万元,评估值59,741.63万元,增值
235.40万元,增值率0.40%.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
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
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
使用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
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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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计持有的
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浙联评报字[2024]第513号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绵阳炉皓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拟转让被评估单
100位%股权.
(一)委托人单位概况
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603990.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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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法定代表人:翁康
30,628.2731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4日
营业期限:2009年8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933449995
经营范围:研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技术,医用机器
人导航系统,微创手术平台系统,机电一体化产品;提供计算机系统
集成、信息网络及数据处理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
智能化、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咨询;组装生产微型计算机;
销售本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从事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电
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及相
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
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节能管理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名称: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创业路9号
法定代表人:苟关华
23,500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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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绵阳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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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22年8月5日
营业期限:2022年8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BTWCNR8Y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
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
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
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1、历史沿革
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绵阳安炉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资
金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设立
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绵阳安炉科技有限公司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2023年1月,根据股东决议,公司股东绵阳安炉科技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100%股份转让给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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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2023年8月,根据股东决议,公司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23,500.00万元,全部由原股东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500.00100.00
合计23,500.00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无变动
2、资产、财务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根据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模拟财务报告之合并口径审定财务报表,公司资产
总额259,549.76万元,负债199,972.6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9,577.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577.08万元.2024
年1-8月度实现营业收入13,469.49万元,净利润-15,550.84万元,归属
-15,550.84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公司近两年及基准日的资
产、负债和财务状况如下表:
表1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8月31日
总资产329.15263,183.29259,549.76
总负债292.58269,109.27199,972.68
净资产36.57-5,925.9859,577.08
归母净资产36.57-5,925.9859,577.08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8月
收入-29,927.6113,469.49
营业利润-463.43-28,962.79-16,097.33
利润总额-463.43-28,962.54-15,550.84
归母净利润-463.43-28,962.54-15,550.84
净利润-463.43-28,962.54-15,5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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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8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05-36,590.08-16,298.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61-76,038.03-15,79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00112,520.0837,523.21
现金流量增加额137.35-108.885,430.02
现金流量表137.3528.465,458.48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根据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模拟财务报告之单体口径审定财务报表,基准日账
面资产总额259,501.43万元,负债199,995.21万元,净资产59,506.23
万元.2024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13,469.49万元,净利润-16,503.02
万元.公司近两年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如下表:
表2单体口径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8月31日
总资产350.31263,689.11259,501.43
总负债238.03268,733.76199,995.21
净资产112.28-5,044.6559,506.23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8月
收入-29,812.8613,469.49
营业利润-387.72-28,157.18-17,049.51
利润总额-387.72-28,156.93-16,503.02
净利润-387.72-28,156.93-16,503.02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8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92-35,857.61-16,32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58-76,736.73-15,79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00112,520.0837,523.21
现金流量增加额100.50-74.265,402.79
现金流量表100.5026.235,429.03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长期股权投资简介
截至评估基准日,绵阳衍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共
计1项,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炉皓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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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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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名称:上海炉皓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
号C楼
法定代表人:王江华
1,000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营业期限:2022年10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1627P7X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
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
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股权结构
上海炉皓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系由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原始出资成立于2022年10月31日,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0万
元人民币.成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序号股东名称认产生认支付的现金出资比例%
1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2023年4月6日,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海炉皓新能
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上海炉皓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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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缴(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实缴(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1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100.00800.0080.00
合计1,000.00100.00800.008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2)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根据审定报表,公司资产总
额为574.64万元,负债总额703.78万元,净资产额为-129.14万元,
2024年1-8月份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47.82万元.公司近2年及
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8月31日
总资产78.843,912.13574.64
负债54.553,993.45703.78
净资产24.29-81.32-129.14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8月
营业收入-114.76-
利润总额-55.57-805.6161.09
净利润-55.57-805.61-47.82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拟转让被评估单
100位%股权.
(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
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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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评估目的
根据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项决议文件,苏州麦
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此需对所涉及的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绵阳炉皓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范围为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
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根据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评估基准日模拟财务报告之合并口径审定财务报表,基准日账面资
产总额259,549.76万元,负债199,972.6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9,577.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577.08万元;具体包
括流动资产31,822.46万元,非流动资产227,727.30万元;流动负债
129,182.28万元,非流动负债70,790.4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根据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评估基准日模拟财务报告之单体口径审定财务报表,基准日账面资
产总额259,501.43万元,负债199,995.21万元,净资产59,506.23万元;
具体包括流动资产31,797.55万元,非流动资产227,703.88万元;流动负
债129,204.81万元,非流动负债70,79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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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中汇会审[2024]1020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评估是在审计的
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货币
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主要为应收的货款票
据;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货款等;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及
货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的往来款及员工款项等;存货主要为原
材料、库存商品及在产品: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长
期股权投资1项,为全资子公司一—上海炉皓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主要为设备类资产:在建工程包括在建土建和在建设备:使
用权资产为租赁的厂房使用权和氮气使用权;无形资产为15项专利资
产及1项办公软件,其中包括7项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长期
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改造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申报的评估范围内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共1项,为ERP系统,账面
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15项专利,包括7项发明专利和8项实用新型
专利,具体情况见下表:
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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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绵阳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序号内容或名称取得日期预计使用年限原始入账价值/元账面价值/元
1 ERP系统 2023/09 5 903,806.17 858,615.85
专利明细序注释号内容或名称申请日期法定使用年限专利号类型备注
1 种太阳能板除尘装置 2020/06 20 CN202010612101.X 发明专利 已下证
2 -种光伏电池 2022/07 20 CN2022107 发明专利 已下证
3 种便于安装的光伏组件 2023/08 10 CN2023221 实用新型 已下证
4 种太阳能光伏板加工废料收集装置 2023/10 10 CN2023229 实用新型 已下证
5 一种光伏太阳能硅板储板箱 2023/10 10 CN202322881715.X 实用新型 已下证
6 一种用于光伏发电的光伏接线盒 2023/09 10 CN2023224 实用新型 已下证
7 一种太阳能发电板安装架 2023/09 10 CN2023223 实用新型 已下证
8 -种光伏幕墙定位组件 2023/08 10 CN2023223 实用新型 已下证
9 一种光伏组件及光伏幕墙 2023/09 10 CN2023224 实用新型 已下证
10 种太阳能板支撑装置 2023/08 10 CN2023221 实用新型 已下证
11 种双层位错微晶Poly-Si结构、太阳能电池及制备方法 2024/07 20 CN2024108 发明专利 已下证
12 一种基于PVD的TOPCon太阳能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2024/04 20 CN2024104 发明专利 受理中
13 一种易于去除边缘多晶硅绕镀的N型TOPCon电池的制备方法及一种N型TOPCon电池 2024/04 20 CN2024104 发明专利 受理中
14 背面选择性双层钝化接触TOPCon电池及制作方法 2024/02 20 CN2024101 发明专利 受理中
15 TOPcon太阳能电池及其制作方法 2024/02 20 CN2024101 发明专利 受理中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除上述无形资产外,未申报其他
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
和账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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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模拟审计报告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
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追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24年8月31日.
委托人为此次股权转让行为拟定了时间表.为了加快这一工作的
进程,同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
需要和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委托人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
31月日.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
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
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项决议文件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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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
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
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6.《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4号令);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
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号);
9.《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0.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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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J37
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J35
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3.《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4.《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车辆行驶证;
2.专利证书;
3.与委估资产的取得有关的各项合同:
4.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4年8月20
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3.《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4.其他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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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参考资料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
[2024]1020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
版);
3.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
4.《投资估价》(美lDamodanran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
社);
5.《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美lCopeland
T.等著,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
6.《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7.《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
号)
8.《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9.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
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
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
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
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
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被评估单位价值的思路
由于目前企业仍处于建设阶段以及市场开拓阶段,其主营产品尚
未打开销路,其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无法合理地估计,管理层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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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未来经营情况做出预测,因此本次评估未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
格,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
品结构和主营业务构成方面差异较大,结合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特
殊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的难度较大,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
法.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100%股权提供价值参考.资产基础法通过评
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被评估单位价值,符合本次
评估目的,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
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
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
企业价值的方法.
1.流动资产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对银行存款取得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并对所有银行账户
进行发函,以证明银行存款真实存在,同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存
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
后的进账情况.对于人民币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外币存
款账户以核实后的外币余额按评估基准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确定评估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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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货币资金为承兑保证金账户.对相关账户进行了函证复核以
及核查基准日当期银行账户余额,以证明账户资金的真实存在,同时
检查有无未入账的款项,检查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
进账情况.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
核查时,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
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面
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
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经核实,应收票据记载真实,金额准
确,无未计利息,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对商业承兑汇票按5%计
提评估风险损失,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票据合计减去评估风险
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3)应收类账款
对于应收类款项,评估人员核实了账薄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
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
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应收类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
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
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应收类款项采用个别认定
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
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0;对外部单位发生时间1年以内的
款项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5%;发生时间1到2年的发生
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10%;发生时间2到3年的发生评估风
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30%;发生时间在3年以上的评估风险坏账损
100失的可能性在%.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款项合计减去评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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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4)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材料采购单、采购计划、物品询价审批单等
资料,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
的货物情况及历史采购状况等.预付账款账单相符,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确认评估值.
(5)存货
①原材料
对于耗用量大、周转速度较快的原材料,其价格稳定,且均为基
准日近期采购,账面值接近基准日市价,故按账面确定评估值.
对于库存时间较久,周转速度慢的原材料,近期无采购价格可参
考,以其原料对应至成品所需生产完工比例乘以对应的产成品不含税
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
值,其折算的完工比例由车间生产负责人根据料工投入转换数据确
认.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x折算的完工比例x对应产成品不含税售价x
(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x所得税率-营业
利润率x(1-所得税率)x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在产品对应产成品评估基准日
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税金及附加率主要包括以流转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等;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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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
况确定其风险.其中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
100可销售的产品为%
②产成品
评估人员首先将申报表与会计报表、明细账、总账进行核对.依
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
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计算公式如下:评估价值=实际数量x不含税售价x(1-产品销售税
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x(1-所得税率)x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
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
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与销售收入的比例;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
确定其风险.其中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
100售的产品为%.
③在产品
评估人员对在产品进行了盘点,实地观察了生产现场的在产品状
态,未见异常,评估时通过复核企业成本计算表,在产品成本账面余
额包括已投入的材料,经盘点核实和核对账务结转数据,确认其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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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对于在产品,以完工比例乘以对应的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减
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完工比
例由车间生产负责人根据料工投入及在产品形象进度确认.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x完工比例x对应产成品不含税售价x(1-产品
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x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x
(1-所得税率)x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在产品对应产成品评估基准日
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税金及附加率主要包括以流转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等: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
况确定其风险.其中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
100可销售的产品为%.
(6)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获取了相关依据及凭证,核实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等.通
过对企业账簿、纳税申报表的查证,证实企业税额计算的正确性,核
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以核实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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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
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
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全资子公司上海炉皓,母公司绵阳炉皓已于基准日后、报告
日前已对外转让100%上海炉皓股权,出售协议价格为0元,同时绵阳
炉皓应补足应缴未缴部分注册资本,本次评估考虑上述期后事项,对
于该项长投估值参考期后交易价格确认.计算公式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期后股权转让价格
=母公司绵阳炉皓认缴未缴注册资本
其中未缴纳的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在其他应付款中已计提,故长
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0.
(2)固定资产
1)设备类资产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A.机器设备重置全价
a.购置价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或参照《2024机电产品价
格信息查询系统》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
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
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本次评估对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按其对应的增值税率
测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下同).故本次评估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采用不
含税价.
b.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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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
卸、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并扣
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购置价格中包含运输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费.
c.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
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并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
对小型、无须安装或企业自行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d.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
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企业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
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购置价、
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
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
他费用)x合理建设工期x贷款基准利率x1/2
B.运输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
车辆的现行不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
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计算公式如
下:
重置全价=购置价(不含税)+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C.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
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本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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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对于设备购置价按其对应的增值税率测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故本次
评估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采用不含税价.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不含税)
②成新率的确定
A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成新率
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x100%
B.车辆成新率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
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和车辆的平
均经济使用年限,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
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使用年限)
100x%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x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A.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x成新率
B.车辆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x成新率
(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一土建工程
评估人员对土建工程项目经查阅施工合同、明细账、入账凭证等
有关的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对付款情况进行了核实,经过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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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仍在建设中,此次在建土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
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
在建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未完工验收项目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
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后作为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如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
金成本,需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
差异的(例如停建多年的项目),应根据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进行调
整工程造价.
资金成本=(申报账面价值-不合理费用)x利率x工期/2
其中:
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4年8月
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
工期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完工率,参照建设项目工期定额合理确
定;
若在建工程申报价值中已含资金成本,则不再计取资金成本.
2)在建工程一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为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生产线相关设备及产线待
分摊结转的建设期投入费用.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凭证,并了解账面
值构成情况及完工情况,经勘察,本次在建设备产线处于生产调试阶
段,截至评估基准日时点尚未转固,账面在建工程建造期投入费用尚
未分摊结转.本次评估人员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以及参考
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在建设备中的设备部分基准日近期市场
价格波动情况,账面未分摊结转的建设期投入费用按照核实后的账面
值确认评估值,综合确认在建设备产线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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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权资产
对使用权资产的评估,确认了对应权利资产形成过程,查阅了相
关租赁合同附件,核对账面值计算过程及计提折旧明细过程,核对明
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
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复核了企业账面值计算
过程以及相关依据,以证实使用权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以经核实
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1)外购软件
对于外购软件,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
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合同.经核实表明账、表
金额相符.通过向软件供应商询价或网络查询其现行不含税确定评估
值.
2)专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成本法、
收益法、市场法三种方法.成本法是以重新开发出被评估无形资产所
花费的物化劳动来确定评估价值.收益法是以被评估资产未来所能创
造的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评估价值.市场法是以同类资产的交易价值类
分析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被评估企业为生产制造型企业,而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账外无形
资产非企业核心专利技术,与企业生产销售关联性较小,同时由于被
评估单位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未来收益情况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
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不管是对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的评
估都是可以采用的,但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同或相似
的交易案例,且交易行为应该是公平交易.结合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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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特点及市场交易情况.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及企业负责人的有
关介绍,目前国内类似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很难收集,因此,本次评
估由于没有找到可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也不适用市
场法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使用权主要是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
用于日常管理,企业为申报相关资质储备所需,其注册成本、代理费
用及研发成本等费用可以核实,因此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依据专利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
费用的重置价值确认价值,其基本公式如下:
P=C1+C2+C3+C4
式中:
P:评估值;
1C:注册费;
2C:代理费;
C3:研发成本;
C4:其他费用.
(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待摊的装修改造费,评估人员了解了资产形
成过程,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
是否相符,检查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了解待摊费用核算的内
容;核查待摊费用会计确认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核实结果
账、表金额相符.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7)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在对其他非流动资产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
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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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
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
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委托人召集本项目各中介协调会,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
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本次资产评估
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
估项目组人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
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
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
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
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实物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对流动资产中的存货类实物资产进行了核
实.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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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
法.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主要设备,查阅了技术资料、决算
资料和峻工验收资料: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
料,收集价格资料.
6.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7.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
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及负债审核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
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初步审核后与委托
人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独立分析相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
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进行修正调整,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
告.
(五)整理归集阶段
对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的档案进行整理归集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
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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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
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
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
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
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
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
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
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
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
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
大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未来企业经营管理能够按照评
估基准日预测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
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5.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6.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
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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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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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债.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
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
序,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
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及
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的评估结论:
总资产账面价值259,501.44万元,评估值259,736.84万元,评估
增值235.40万元,增值率0.09%.
负债账面值199,995.21万元,评估值199,995.21万元,评估无增
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59,506.23万元,评估值59,741.63万元,增值
235.40万元,增值率0.4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B C D=C-B 100E=D/Bx%
1流动资产31,797.5532,017.22219.670.69
2非流动资产227,703.89227,719.6215.730.01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投资性房地产---
5固定资产47,093.7447,096.272.530.01
6在建工程110,546.85110,546.85--
7无形资产85.8699.0613.2015.37
8其中:土地使用权---
10其他非流动资产69,977.4469,97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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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B C D=C-B 100E=D/Bx%
11资产总计259,501.44259,736.84235.400.09
12流动负债129,204.81129,204.81--
13非流动负债70,790.4070,790.40--
14负债总计199,995.21199,995.21--
15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9,506.2359,741.63235.400.40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结果与账面所有者权益比较增值235.40万元,增值率
0.40%.主要原因为:
(1)存货合计评估值1,808.00万元,评估增值219.67万元,增值
率13.83%,增值原因系账面存货余额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减值,本次
评估按照其可变现价值确认后存在部分利润
(2)无形资产一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99.06万元.评估增值
l3.20万元,增值15.37%,主要增值原因系由于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未
在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对企业收入有一定贡献,其价值未在账面体
现,导致评估增值.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事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未发现存在产权瑕事项.
(二)抵押担保事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作为被担保方,存在抵押担保事项
如下:序号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借款余额担保期限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2024年5月11日至2027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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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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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序号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借款余额担保期限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年5月11日
2)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0106,467,708.15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2025日起三年,即年2月9日至2028年29月日否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400,000,000.00自2024年3月5日至2025年6月30日
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35,000,000.002,030,000.00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否
4)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006,111.118,006,111.1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行债务期限届满之2025日后三年,即年8月25日至2028年826月日否
5)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22,010,004.0014,673,336.00两年,即2026年7月17日至2028年7月17日..否
6)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44,020,116.0029,346,744.00两年,即2026年6月9日至2028年6月9日.否
7)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105,480,000.0052,740,000.00两年,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9日.否
8)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42,979,992.0032,234,994.00二年,即2026年2月27日至2028年2月27日.否
9)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54,771,300.0027,545,800.00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9年3月19日.否
10)四川安州发展180,000,000.0046,384,419.06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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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绵阳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序号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借款余额担保期限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即2026年5月23日至2029年5月23日.
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37,120,746.50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9年3月23日.否
1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53,432,291.6613,083,402.77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即2025年4月24日至2028年4月24日.否
l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公司 58,339,250.00 43,754,437.50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即2026年1月30日至2029年1月30日. 否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被担保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
用者注意.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未发现存在未决诉讼、法律纠纷等
不确定因素.
(四)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模拟审计报告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
构报告内容.
(五)重大期后事项
1、期后委托人拟以持有对标的公司的债权转股权事项:
23,500.00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原实收资本为万元,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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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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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对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1,053.89持有的万元债权转为股权,转股后评估基准日时点被评估单
104,553.89位模拟报表实收资本为万元,本次评估测算数据假设于评
估基准日时点上述债转股事项已完成,以其模拟债转股后的模拟审计
报告数据进行评估测算,特此说明.
2、期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2024年7月26日,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桐杏云风
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以协议价格0元将上海炉皓新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四川桐杏云风实业有限公司.同
时,根据协议约定,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股权交割后仍有
对上海炉皓未实缴出资的200万元注册资本的缴纳义务.2024年9月
30日,股权转让事项工商变更完成,本次评估基准日时点工商尚未变
更,因此在基准日测算按照协议约定在其他应付款中计提上述股权转
让约定的应缴未缴出资款,并根据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对上海炉皓的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为0.特此说明,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下属子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炉皓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及实缴
出资信息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认产生认支付的现金出资比例%实缴(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1绵阳炉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100.00800.0080.00
合计1,000.00100.00800.0080.00
本评估报告结合期后股权转让事项,结合前述期后重大事项披
露,已考虑上述注册资本尚未实缴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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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注意.
2.本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
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提请报告
使用者注意.
3.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
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
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
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
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
法为前提.
4.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
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
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
备状况.
5.本评估结论是建立在企业对未来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趋势准确判
断、企业对其经营规划有效执行的基础上,若未来出现经济环境变化
以及行业发展障碍,使得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目
委托人及时任管理层未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其规划执行予以调整,
本评估结论将会失效,提请委托人及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
注释
6.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
料,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
供,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8.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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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
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
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被评估单位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
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
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
司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
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
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
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
随意向他人公开.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
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五)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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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六)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
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
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
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
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
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
30日使用有效.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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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正式执业会员
P庆详估师
资产评估师签章:MM
30034
资产评估师签章: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
同
33220043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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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绵附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
1.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报告期审计报告(复印件);
3.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5.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6.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财政局备案公告(复印
件);
7.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
8.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备
案文件(复印件);
9.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0.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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