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证券简称:深圳新星公告编号:2024-129
债券代码:113600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增持股份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0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5002159元(不含交易费),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75.01%。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增持
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的基本情况占当时公司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总股本比例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陈学敏无限售流通股3511177421.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陈学敏持有深圳市岩代投
无限售流通股2526228015.22
司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陈学敏直接及通过深圳市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
无限售流通股152066409.16管理有限公司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
有限公司51.0214%的股权合计7558069445.54
(三)陈学敏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
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11月8日,陈学敏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0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5002159元(不含交易费),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75.01%。
目前陈学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54247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62%;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113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7.14%。(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上述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按2024年11月8日公司总股本207356199股计算)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陈学敏先生将继续按照增持股份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增持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陈学敏先生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陈学敏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