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7证券简称:中创物流公告编号:2024-044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的主体内容,由建造2艘10000吨级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变更为购买3艘二手(7000-
10000吨级)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
岛远大均胜海运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名称维持不变。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本次项目变更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年 4 月 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拟募集资金实际投序号投资项目项目状态投入金额入金额
1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25292.2213573.34执行中已终止(见
2散货船购置项目20047.590
注1)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已完毕(见
322181.5018376.49津东疆堆场)注2)
4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5152.544533.68执行中已完毕(见
5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19255.787899.82
注3)
合计91929.6344383.33
注1:《散货船购置项目》已终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1748.21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注2:《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预留未结工程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371.04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注3:《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2139.2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
公司原募投项目《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
25292.22万元用于建造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4艘,其中10000载重吨级2艘,
8000载重吨级2艘,项目完成期已经审议延期至2026年3月。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建造完成2艘8000载重吨级的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13573.3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718.88万元。
鉴于航运市场对国内造船行业的强劲需求导致新船交付周期较长,公司沿海运输业务箱量逐年攀升,现阶段自有船舶运力亟需提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运力布局,充分发挥区域协同作用,公司拟变更《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由建造2艘10000吨级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变更为购买
3艘二手(7000-10000吨级)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青岛远大均胜海运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变更的具体原因
1、新造船舶周期超预期,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24年前三季度,造船市场在运力周期性更替以及行业绿色变革的持续驱动下,需求延续旺盛态势,市场结构性增长动力增强,批量订单持续释放。据克拉克森数据显示,2024年9月底,克拉克森新船价格指数189.82点,较2020年市场启动时的121点上涨56.88%,距离历史最高191.6点仅一步之遥。克拉克森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新造船订单达到1733艘。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公开数据,2024年1-9月,我国造船完工量3634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8.2%;新接订单量8711万载重吨,同比增长51.9%;截至9月底,手持订单量19330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4.3%。我国三大造船指标在全球市占率领先。1-9月,我国造船三大指标以载重吨计分别占全球总量的55.1%、74.7%和61.4%。公司一直关注船舶建造市场,实地考察多家大中型船舶建造企业。因2024年上半年国际大船东在国内中大型船厂大量下单建造新船占用船台,加上公司原计划建造的10000载重吨级船舶属于自建船,需要单独设计,经过几轮谈判后,船厂坞期(起建时间)基本被安排在2028年左右,按此交付时间大概在2029年左右,远超在2026年3月建造完成的预期,不利于募集资金使用和沿海运输业务的发展。
2、积极应对船舶租赁市场波动,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沿海运输业务板块目前运营船舶10艘,其中自有4艘(包括使用募集资金建造的两艘8000吨级船舶),租赁6艘(8000-10000吨级)。外租运力根据海运市场货量和船舶租赁市场情况进行灵活调整。近年来,随着沿海运输业务新市场的开拓及新航线的推出,公司运输箱量已实现三年连续增长。现阶段沿海运输业务适配船舶载重吨为10000吨以下集装箱船。由于近年来船舶大型化、国际化,
10000吨级以下集装箱内贸船在国内市场存量在逐渐较少,导致外贸内支线业务
租赁适配船型难度逐渐增加。公司江海直达航线业务发展的比较好,亟需新增适配集装箱船,年底计划开通一条新航线,增加自有运力能够保持灵活的运营策略,以应对潜在的挑战。
同时,原自有的两艘5000吨级船舶载重吨位小,单箱成本较高,利润产出持续降低。跟随未来的航运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需要用更大载重吨级船舶更新换代以保证船舶运营成本可控,运营效率提升。
3、变更实施主体,充分发挥子公司区域优势
公司沿海运输业务2024年第四季度计划开通一条天津到长江流域的江海直达航线,进一步巩固江海直达运输模式竞争力。同时,也配合公司在天津地区的其他子公司开展相关运输业务,充分发挥中创物流业务多功能联动优势。根据公司沿海运输业务发展情况需要,为匹配沿海运输业务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合理业务布局,充分发挥子公司的区域优势,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青岛远大均胜海运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
三、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1、新项目介绍
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
投资计划内容:计划购买3艘二手(7000-10000吨级)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
建设周期:1年计划投资金额:4350万元经济效益分析:经测算,本项目在10年运营期内,全部投产后,年均利润(税后)400万元。该项目的静态回收期为5.65年,内部收益率为12.34%,项目收益率较好。
2、新实施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6日
法定代表人:刘青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股东结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宁夏道1133号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募投项目《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确定本次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二)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支线网络覆盖面扩大,持续推出新航线
公司运营船舶为集散两用船,可提供国内母港和次级港口之间的外贸内支线集装箱运输服务,延伸和补充干线航线,并利用内外贸同船资质提供内贸集装箱沿海和沿江驳运服务。公司现已开通航线十余条,最北到大连,最南到宁波,网络覆盖山东半岛港口群,环渤海地区港口,长三角地区以及长江沿线。随着市场开发和公司网络扩张的战略部署,2023年公司顺利开通3条北中国沿海港口至长江沿线港口之间的江海直达新航线。
2、拥有经验丰富的船舶管理和市场营销团队
在船舶管理方面,公司依托集团内专业的船舶管理公司,对自有船舶进行系统化、精细化管理。船长及轮机长均持有海事局颁发的甲等一类船长和轮机长证书,拥有丰富的航行和管理经验。在市场运营方面,公司持续开拓新市场,在传统的集装箱外贸内支线和内贸集装箱业务的基础上逐渐增加了沿海沿江空箱及大件运输以及集装箱江海直达业务。
3、加快船舶投产速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新增船舶不仅能满足于传统普通集装箱大宗货物的运输,更有助于公司加快国内沿海散货、冻柜、危险品、大件货物的市场开发步伐。多元化的经营能够更好的将新增运力转化为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公司已经有符合要求的备选购置船舶,并已进行了初步考察,后续将加快推进船舶购置和投产。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之一,国内沿海运输市场受益于国内外贸易的增长,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港口之间的合作与联动也日益加强,形成了多个港口群和港口经济圈,进一步推动了沿海运输市场的发展。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沿海运输企业需要足够的自有运力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二)主要风险
地缘政治冲突可能导致特定区域的航运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船舶的运价和市场需求。同时,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老旧船舶可能会面临更高的排放标准和更严格的审查,这可能会增加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的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