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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法兰泰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减少)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11-23 查看全文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法兰泰克

股票代码:603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红萍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法兰泰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附表...................................................14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金红萍上海志享指上海志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法兰泰克指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指《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金红萍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24******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金红萍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法兰泰克

180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给黄继承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法兰泰克股份的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金红萍无限售流通股6382684517.7245%4579684512.7176%

陶峰华无限售流通股5033766513.9786%5033766513.9786%

上海志享无限售流通股4684627613.0091%4684627613.0091%

一致行动人合计16101078644.7122%14298078639.705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已披露的前次权益变动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情况

1、2024年10月24日,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实施相关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360111655股变更为36010465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合计161010786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4.71135%被动增加为44.71222%,权益增加0.00087%。

2、2024年10月25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前,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360104655股变更为36010492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合计161010786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4.71222%被动稀释为44.71219%,权益减少0.000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主体

转让方为:金红萍

受让方为:黄继承

2、协议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2日

3、标的股份的转让及支付

7(1)转让股份数量:1803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69%。

(2)股份转让价格:7.00元/股,转让总价为126210000.00元。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在本协议签署完毕、并取得上海交易所法

律部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合规性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

6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受让方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

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

(4)资金来源:受让方自筹。

(5)股份转让的登记安排: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各方应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的规定,共同办理申请,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文件后且受让方支付完毕第一笔转让价款后尽快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不减持承诺: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24个月内不

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5、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协议的变更:本协议书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

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书执行。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金红萍女士于2024年11月22日与黄继承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红萍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0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069%),以7.0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黄继承先生,

黄继承先生以自筹资金受让上述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红萍女士持有公司638268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245%,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峰华先生、上海志享合计持有公司

161010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2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红萍女士持有公司457968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176%,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2980786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39.7053%。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出具日,上海志享质押法兰泰克股份36648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8.23%,属于为公司发行法兰转债的担保质押,占法兰泰克总股本的比例为10.18%。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法兰泰克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涉及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四、协议转让股份的出让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的情况

(一)本次股权转让后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峰华先生、上海志享

共同持有法兰泰克股份142980786股,占法兰泰克总股本的39.7053%,仍为法兰泰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金红萍女士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未清偿负债,不存在上

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交易法兰泰克股票。

10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红萍:

2024年11月22日

1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法兰泰克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82072066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上市公司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

汾越路288号、388号股票简称法兰泰克股票代码603966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红萍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上海市******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不变,但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继承□赠与□其他□(限制性股票增发被动稀释、大宗交易减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及占

金红萍:持股数量:63826845持股比例:17.7245%。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务人拥有权益的

金红萍:持股数量:45796845持股比例:12.7176%。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4年11月22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14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是□否√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5(本页无正文,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红萍:

2024年11月22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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