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贾华芳,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襄阳市委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湖北文理学院经管学院会计与审计学副教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襄阳)工业研究院财务总监。2021年4月
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1-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成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分别是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至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姓名本年度应参加亲自出席次本年度应参加亲自出席次数数次数次数贾华芳44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通过召开会议、与会计师沟通等渠道,使独立董事深入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2-会的机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结合专业知识和自身经验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公司的协调组织下,本人先后参加了湖北证监局和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湖北辖区独立董事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合规管理及
董监高规范履职培训,通过系统的培训,有效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
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
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该预案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4-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
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贾华芳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