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证券简称:雪龙集团公告编号:2024-04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3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1113.668万股的0.02%。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