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13680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债券代码:113680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转股价格:12.91元/股*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丽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97元/股)的情形,满足《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丽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四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亦不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2月25日开始重新起算。
若再次触发“丽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丽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22日公告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1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丽岛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8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发行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T 日)至2029年11月14日;上市日期:2023年12月5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丽岛转债”初始转股价为13.01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2.9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丽岛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9日起调整为12.91元。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丽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
10.97元/股),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鉴于“丽岛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未来四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亦不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2月
25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丽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丽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